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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校务公开工作会议党委书记刘沛林的讲话

   时间:2015年04月28日 09:17  点击:[]

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暨校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委书记 刘沛林

2015424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暨校务公开工作会议,是学校历年来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刚才,清成同志和北文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经过了学校党委会的集体审议,我完全赞同。请各党总支、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环境。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和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坚强决心,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营造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体制机制,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赢得了国内外普遍赞誉。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经成为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新常态。

2014年,全校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用“亮剑”精神正风肃纪,锲而不舍反对和纠正“四风”,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上级要求相比,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也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党总支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执纪问责刚性不足,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担当被“弱化”;有的党总支和部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打折扣,在落实政策、执行决策上作选择、搞变通,甚至有令不行,纪律规矩被“虚化”;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学校十项规定、纠正“四风”,仍然抱有观望态度和“一阵风”心理,“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刚性约束被“软化”,等等。我们要勇于正视这些问题,着力抓好整治。

面对反腐倡廉新形势,全校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两个责任”、持续反对“四风”,坚决纠正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干事创业存在矛盾的认识误区,坚决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干事就不会出事”的思想倾向,严格追究“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郑重昭告全党,“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深刻阐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列举了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五种典型表现和危害,明确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个必须”要求。

当前,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软的,触了底线也没怎么样;有的对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组织观念淡薄,摆不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过分强调个人利益,离开工作岗位不请示不汇报;有的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信口开河,不讲大局,把传谣言、猜内幕当成“有本事”,把唱反调、出风头当作“有能耐”;有的把主政之地当成“私家领地”,不讲民主,独断专行;有的自恃能力强、贡献大,组织没提拔有意见,岗位不满意有牢骚,待遇不合意有怨言,甚至闹情绪、撂担子、搞软对抗;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只栽花、不栽刺”,不讲原则、见风使舵,如此等等,不能不引起我们重视。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依规从严治党,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组织和党员根本政治纪律。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是必须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团结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团结一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三是必须坚决遵循组织程序。党的程序规定,不仅是我们党集中统一的保证,也是对每一个党员的政治要求。要增强组织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决不允许有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特殊干部。严格遵守组织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汇报的要汇报,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决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决不允许先斩后奏、边斩边奏、斩而不奏。

四是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组织交给的任务、作出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质,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跟组织讨价还价,决不允许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的关系,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决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组织和集体,决不允许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

  五是必须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出表率。各党总支、各职能部门要敢抓敢管、担当尽责,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旗帜鲜明地强调纪律、执行纪律,让每名党员干部都明白一个道理,当了党员做了干部就意味着比普通公民有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既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国家法律等成文的规矩,还要严格遵守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些不成文的规矩,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检监察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力度,使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通上“高压电”,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

三、坚守政治担当,进一步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各党总支、各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

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党委”的责任不光是学校党委书记和委员,还包括各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党政 “一把手”。各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必须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增强主体意识、主动意识、主责意识,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党政一把手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深刻认识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新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督,切实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觉把反腐倡廉摆在重要位置,经常过问上手抓,深入调研用心抓,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缝隙,真正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各职能部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求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和专业管理制度中,切实履行主责牵头、协同配合职责,在制度、流程、监控等环节上下功夫,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在全校上下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检监察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纪检监察必须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认真开展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着力转变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对专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对协同工作,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纪委要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特别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审计、财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要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追究,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发出的明确信号。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王岐山同志也强调,“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要根据湖南省委近期出台的《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湘发[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抓紧制定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主体、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等,确保问责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支撑,形成完整闭合的制度链条。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心存侥幸、令行不止、有意规避制度、违反纪律的干部,必须严肃处理,在全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能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一案双查”,既查办违纪违法行为当事人,也要追究领导责任。要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校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切不要到了问责时才恍然醒悟、追悔莫及。

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宗旨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敢于监督、主动担当,坚持原则、依纪办案,秉公执纪、刚正不阿,以坚定的立场、优良的作风、过硬的素质无愧于党组织、无愧于教职员工。纪检监察要严明办案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不遮丑、不偏袒、不护短,防止“灯下黑”。要敢于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党委和行政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进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力度。各党总支、院属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确保攥指成拳,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

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党风、校风、教风、学风为之一新。但是,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目前,“四风”虽然有所收敛,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行为还时有发生。有些部门该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一个办公室的,仍然是一个人占用一个办公室,只是多摆放了一张桌子!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的“总开关”拧得还不紧,对“四风”只停留在“不敢”上,还没有做到“不想”;有的工作纪律松散,作风漂浮,上班期间聊天、打扑克、上网购物炒股、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查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强调,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这是对作风反弹、问题反复的严重警告,更是对正风肃纪抓实抓牢、越抓越严的政治承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痛下决心、硬起手腕,弛而不息,从严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要突出领导带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风建设能否取得实效,领导的表率作用至关重要。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学校已经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校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深入师生、联系师生,带头正风肃纪、纠正“四风”,带头敢抓敢管、善抓善管。

要在坚持中见常态。一要深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元旦、春节、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评奖评先、职称评定等重要环节,重点聚焦“四风”问题不散光,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不放松。二要兑现整改承诺。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制定的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和专项整治项目,要一项一项落实、一件一件兑现,决不允许出现“半拉子工程”、“烂尾工程”和“形象工程”。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改任务,逐项落实,逐一销号。三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诫勉、质询等方式,及时“扯袖子”、“敲戒尺”,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要强化查处问责。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四风”。纪检监察要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强化惩戒问责,对违反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损害师生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让那些我行我素的人付出代价。

要坚持文化引领。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相结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校风教风学风,树立风清气正的师院新风气。

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严明讲课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原则。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使命、责任和追求,为人师表、无私奉献。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六条禁令。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坚决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把学风、学术道德建设纳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形成崇尚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历来强调源头治理。只有多管齐下,从严厉查处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强化监督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注重预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要严厉查处腐败案件。一是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各类腐败案件。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群众最反感、最痛恨的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查处惩戒力度。二是要创新办案协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不查办案件是失职,压案不查、积案不办是渎职”的观念,纪委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狠刹“四风”问题,严惩违纪行为。组织部、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在相关政策及专业技术层面给予全面支持,统筹多方力量,汇集整体合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办案协作机制。三是要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对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纠风整治活动,做到一案一剖析,及时弥补制度漏洞,填补制度空白,实现以查促防、以案促建。

要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最好关爱”的理念,让监督与权力如影随形,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一是要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着力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与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出台、修订的相关制度搞好对接,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推动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须经集体充分讨论后做出决定。要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努力形成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二是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着力查找权力风险点,制定可行、管用、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规范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科学构建风险防控机制。三是要狠抓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基建维修、大宗物资采购、后勤、财务、人才引进、干部任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四是要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廉政承诺、民主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权力沿着规范化、公开化、法治化轨道运行。

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校党委中心组、党校、各二级中心组要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部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教育,帮助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拨亮信仰之灯、擦亮心灵之镜,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开展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摆正公私关系,分清公私界限,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件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六、依法推进民主治校,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

经过多年的探索创新,我院校务公开工作已经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主导,纪委、工会协调配合,各部门、各系院各负其责,教职员工全员全程参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校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促进了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了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校风、教风建设。我们要在取得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

要进一步突出校务公开的重点。一是要按照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和我院有关校务公开的要求,继续抓好文件规定的各项对外和对内公开内容的落实。二是要从各部门、各系院的特点出发,根据不同的公开对象和公开目标,确定不同的公开侧重点,特别要注意区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的内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全面性。

要进一步注重校务公开工作的成效,防止校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保证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是深化校务公开必须探索和解决的基本问题。要在校务公开的深化、拓展方面探索新途径、推动新进展。

要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为第一责任部门、行政为第一执行部门、工会为第一协调部门、纪检监察为第一监督部门、教职工为第一评价人的“五个第一责任制”,建立任务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得力的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公开的程序,不断完善公开的流程,切实做好公开内容的提出、审批、公开、审议、反馈、整改、再公开、资料归档备案等工作。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落实《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完善校务公开的监督制度或办法,严肃查处校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

要进一步利用好校务公开的载体。一是要进一步抓好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切实履行教代会职权。要切实做到系务、处务重大决策必须通过校务公开听取教职工意见,并提交教代会审议,未经教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坚持开展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这是加强群众监督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在教代会上述职,并接受教代会代表的民主评议和测评,评议结果向教职工代表公布并报组织部备案,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和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要进一步发挥好会议形式、传媒形式、公文发布形式和公示栏形式的作用,及时公布校务公开内容,健全和完善公开的档案资料。三是要进一步拓展校务公开的载体,形成全方位、全过程,上下沟通,内外沟通,前后沟通的多向动态的公开网络和氛围。

同志们,“事成于气正,业兴于风清”。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一名反腐倡廉的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努力为开启学校改革创新、内涵发展的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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