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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

   时间:2011年03月10日 16:17  点击:[]

关于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处(室):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根据《衡阳师范学院责任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工意见》、《衡阳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部署要求,学院将在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予以表彰。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自我申报,学院纪委将根据各单位平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一、评选范围和拟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 :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处(室)

拟表彰名额:先进集体3个。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成绩突出。

3、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务实、廉洁勤政、战斗力强。

4、干部队伍政治坚定,公正廉洁、作风优良,近三年来没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的单位自我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供支撑材料。

2、纪委评选。纪委办公室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学院纪委委员会议评定。

3、学院党委批准。

四、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于316前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送交院纪委办公室(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2室)。

特此通知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38

附表:

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样表)

集体名称

学院

纪委

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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