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宣读了《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出席会议。 “十不准”是“高压线”。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己不正,焉能正人?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打好铁。纪检监察干部不仅是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更应是纪律的模范遵守者,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忠实践行者。“十不准”是给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执纪划出的纪律红线,是带电的“高压线”,胆敢触碰者就会被“电”伤。故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切实依纪依规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规则的要求。 “十不准”是“保险杠”。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不是天生就具备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身处监督执纪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容易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围猎”对象。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大背景下,要求越来越严、笼子越扎越紧、措施越来越硬,这正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保护。所以,我们应主动看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落实新要求,习惯在监督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善于用这些“保险杠”抵御威逼利诱的攻击。 “十不准”是“加速器”。“ 十不准”给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学思践悟,把自己摆进去,边学边查边改,立学立行立改,真正做到“严”字当头,用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管理,规范监督执纪行为。我们应在自觉接受监督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总之,严是爱,宽是害,严管就是厚爱。“十不准”既是监督执纪的“高压线”,又是“保险杠”,还是“加速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绝不可触碰这些“高压线”,又要用好这些“保险杠”,还要将此作为提升自我、促进工作的“加速器”。(三湘风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