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廉评:岂容“灯下黑”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5年10月08日 08:49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3日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自身建设更要过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防腐免疫力”。 只要手中握有权力,就面临被腐蚀、被围猎的危险。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处于反腐败斗争前沿,工作的性质、接触的对象、所处的环境都十分特殊。一些意志薄弱者、心怀侥幸者没能抵挡住“糖衣炮弹”,渐渐地把手中的权力当做贪腐的“敲门砖”,就会成为“害群之马”。
己不正,焉能正人?王岐山同志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要防止队伍内部出现“蛀虫”,要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这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不遮丑、不偏袒、不护短,杜绝“灯下黑”的坚强决心。要实现这一目标,纪检监察机关就必须带头正风肃纪,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上走在前面。
要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实践证明,惩治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最有力的预防。要解决“不敢腐”问题,就必须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坚决“清理门户”,让心存侥幸者付出惨痛代价。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底线”和“红线”意识,牢记模范遵守纪律和法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底线。触碰底线,动辄则咎。
要扎紧“不能腐”的篱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要把监督作为一种常态,作为一种自我保护。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对有不良倾向苗头的及时谈话提醒,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带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要夯实“不想腐”的根基。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直到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说到底是丧失了理想信念,精神上缺“钙”。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教育干部坚定信仰、信念、宗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净化“朋友圈”、“社交圈”,激发工作热情,争当遵规守纪的表率。
总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做到木鱼常敲、警钟长鸣,必须做到监督全覆盖、零容忍,严防“灯下黑”。(黄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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