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7人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被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11-06 08:38
【“四风”监督哨】7人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被处分 ——江西省德安县环保局干部万伟明等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剖析
服务对象请吃饭,一开始还拒绝。别人找个“朋友聚会”之类的借口后,万伟明耳根子就软了下来,放松警惕,欣然赴约。因为一时“糊涂”,七人受到了处分。
事情还得从6月15日说起。当天下午,江西省德安县环保局环评验收小组成员一行4人,在县环保局工业园环境监控中心主任万伟明的带领下到江西某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环评验收。经过实地检查,该公司通过了环评验收。验收结束后,公司负责人刘某为了表示感谢,便提出邀请万伟明一行晚上一起吃饭。
“当时,我是直接拒绝的。后来刘总说,我来邀请几位朋友作陪,大家属于朋友聚会,吃个便饭不违规。我碍于情面,又心存侥幸,便答应了。”事后,万伟明懊悔地说。
没过多久,县纪委就收到群众举报:电器公司刘总在河东乡宴请万伟明等环保局干部。
县纪委的调查随即展开。调查发现,除了参与环评验收项目的万伟明、郑晓斌、徐伟华、杨泽君四人外,他们还邀上同事徐育春、李勇骏、谢文斯一起赴宴,以上7人违规接受了被环评企业的宴请。县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万伟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徐育春、李勇骏、郑晓斌、杨泽君、谢文斯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徐伟华行政警告处分。
服务对象请吃饭,是“朋友间的聚会”还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答案不言自明。公务人员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相关制度规定得非常明确,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中应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纪。(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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