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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疫情防控“九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编辑:纪委    时间:2022年03月25日 21:14  点击:[]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湖南省、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应对校园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任务,以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实的作风、最严密的措施抓好校园疫情防控,特对全校师生员工提出以下疫情防控“九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在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和指令中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敷衍应付;

二、严禁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消极怠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假报疫情防控信息,隐瞒个人及家属旅行史、身体状况、健康码转红黄码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

四、严禁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对抗上级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不重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书面整改;

五、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坚决防止因违规聚集性活动而引发疫情;

六、严禁擅自离衡,特别是去中高风险地区,特殊情况需离衡的须向所在部门报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回衡返校后须做核酸检测、报告行程;

七、严禁挪用、截留、挤占防控专项资金和防护药品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八、严禁擅自发布、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资料;

九、严禁耍特权、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学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违反九严禁纪律要求的,一律点名通报曝光,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线。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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