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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心任务 强化监督制约 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时间:2014年04月05日 08:57  点击:[]

聚焦中心任务 强化监督制约

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444日)

纪委书记 向清成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十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视工作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

一、2013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中央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设计和制度配套。在新形势下,我院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积极参与反腐败的局面不断发展,学院党风、政风、学风明显好转,有力地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监督,确保了学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一是加强了对学院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了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三是加强了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2013年,全院实行干部竞争上岗,纪检监察对竞争上岗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纪委派出70余人次对学院人才引进、辅导员招聘和职称推评等师生关注的热点人事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着力防范暗箱操作,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学院先后制定印发了《衡阳师范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衡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衡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突出了抓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转变作风提供了制度保障。纪委对学院重要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责成加强处(室)经费的监管,从经费源头上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一年来,学院各种会议、检查、文件和“三公”经费支出均比2012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二是抓住重要节点,狠刹不正之风。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通知,提出了“五个严禁”的要求,令行禁止,效果明显。三是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

(三)健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了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学院发展整体规划,融入了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之中。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坚持“一岗双责”,各部门、各系(院)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积极参与,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重视信访,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严把信访工作质量关。2013年,共收到群众来信8件,来访10次。在信访调查工作中,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保证了信访调查的顺利进行,信访办结率100%。通过问题的查处,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同时,也为一些同志澄清了是非。

(五)注重教育,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呈现新亮点。一是举办了校园“廉洁杯”书法、漫画、摄影等活动和“加强作风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征文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实效。二是精心编辑4期《纪检监察简报》,及时更新《回雁晨钟》内容。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先遣连》、《罗扬同志先进事迹》等廉政教育片。四是开展廉政谈话教育。院纪委对新聘任上岗和异动的54名处级干部和2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一年来,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日益淡化,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不断膨胀;一些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依然存在,能力不足、不思进取、纪律涣散的“庸懒散”沉疴顽疾尚未得到根治;学院内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制度废改立进展缓慢,制度缺位和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并存,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任务还很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分清轻重缓急,下大力气切实逐步加以解决。

二、聚焦中心任务,扎实做好2014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省第十届纪委第六次全会、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视工作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题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集中精力,聚焦推进惩防体系规划的落实、党的作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三大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纪律约束、严肃查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四风”、强化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快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打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坚定不移把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按照中央的精神,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院纪委和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二)强化纪律约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确保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精神在我院得以贯彻落实。

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带头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我行我素,决不允许隐瞒不报,全体党员要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决不能把纪律当“稻草人”,学院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巩固、扩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坚决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继续坚持从具体事项和细节入手,由易到难,抓一项、成一项,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坚决防止不良作风死灰复燃和反弹。要紧密结合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四风” 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办公用房、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厉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重拳整治乱收费、办事拖拉和“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学院十条规定、损害师生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严明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财经纪律和政治、组织纪律一样,都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各部门、各系(院)要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和财经纪律,要把各类资金、资产严格管理起来,使资金运行、资产管理始终处于可控之中,始终按制度规范管理使用。要科学制度年度经费预算,合理配置资源,防止因经费预算不合理而导致学院有限资金的浪费和闲置,影响学院各部门和教学科研一线的正常运转。财务部门要担当好公款“守护神”的职责,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和经费监管制度,严禁违反财经纪律巧立名目套取、贪污、私分、挪用、占用公款,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加强审计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制度,积极开展对校内基建、教学、科研、后勤、“三公经费”支出等专项审计检查,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纪委报告。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要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每一张纸、每一分钱抓起,形成人人讲节约、事事抓节约,花小钱办成事、积小钱办大事的良好风气。

(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腐败案件

把坚决遏制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坚持“露头即打”,坚决防止腐败滋生蔓延。

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实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学院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同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严肃查办腐败案件。纪检监察要集中力量,把查办腐败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要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师生身边的腐败案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坚决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对已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安全。要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办案,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严禁办案人员透风报信、篡改证据、刑讯逼供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造成办案安全事故者将严肃追责。

(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健全监督机制。要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学院实施办法,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班子成员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开展对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的抽查核实工作,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者,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强化对机关作风职能部门转变作风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继续加大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和处、系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谈话诫勉、民主评议等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的监督作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用法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章等有关规定,认真梳理学院各级党政和机关处室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制定权、责界限明确清晰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图,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管理权力运行的规范约束,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发挥教育基础作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教育网络平台和市廉政理论研究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打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在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学院内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全院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碰硬。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按照中央的要求,纪委要明确职责定位,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守好“责任田”,把不该管的一般性业务监督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握形势下的纪检工作规律。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要深入处(室)、系(院)和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要加强日常管理,夯实基础工作。

坚决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决防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对于监督工作不力导致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纪委要承担监督失职的责任。学院各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充分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对于所在的党总支和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敢于直面抵制和纠正,问题严重的要直接向学院纪委报告。

落实监督者被监督的体制机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同样要受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要求、严监督、严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两个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执行高校纪委书记向省教育纪工委报告工作制度。狠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自觉接受党组织、师生员工和舆论的监督,用铁打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同志们,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需要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不辱使命,坚定信念,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学院内涵发展、转型发展和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学院第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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