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届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集中精力,聚焦推进惩防体系规划的落实、党的作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三大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加强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为学院内涵发展、转型发展和高水平发展保驾护航,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迎接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
一、切实维护党纪政令严肃性,严明党的各项纪律
1.加强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层次、广角度、多样化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继续强化重大节日期间廉政提醒教育和干部任前党纪政纪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全院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2.严明组织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和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小圈子”等不良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严明财经纪律。各部门、各系(院)要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和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和经费监管制度。严禁违反财经纪律巧立名目套取、贪污、私分、挪用、占用公款,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
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根据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要求,协同组织部门进一步完善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适时抽查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我行我素,决不允许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5.协助学院党委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集中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
6.切实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的初步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办公用房、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等事项,重点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
7.切实做好专项治理。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廉洁自律等规定;进一步巩固“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腐败案件
8.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实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9.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学院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同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10.严肃查办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师生身边的腐败案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坚决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11.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对已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2.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安全。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办案,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严禁办案人员透风报信、篡改证据、刑讯逼供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造成办案安全事故者将严肃追责。
四、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教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3.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继续贯彻落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委教育纪工委、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科学有效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配合院党政认真梳理并切实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14. 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继续加大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和系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民主评议等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人员的监督作用。
15.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进一步严把基建维修、物资采购、后勤管理、招生录取、学术诚信等“关口”;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三公”经费、科研经费等预算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任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扩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招聘、辅导员招聘、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热点工作的监督;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组织签订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健全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学院党委担负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17.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思想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积极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组织召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14年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与示范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积极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网络平台和市廉政理论研究基地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廉政征文和第四届“廉洁杯”书法、漫画、摄影等活动活动,积极探索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扎实推进校园廉洁文化“三进”工作。
五、切实转变职能、方式、作风,完善队伍自身建设
18.切实做好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相关筹备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和谋划纪检监察今后工作思路,做好纪委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
19.切实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精干”的要求,努力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创建工作。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提高工作实效。
20.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日常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做到“正人先正己”。加强日常管理,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可靠、服务师生、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21.完成学院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年纪检监察月工作推进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2月 |
1、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十届纪委第六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2、研究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制定2014年纪检监察月工作推进表。
3、起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
4、完成2013年度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统计工作。
5、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3月 |
1、召开2014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各部门、各院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参与2014年体育运动训练招生报名监督工作。
3、组织专兼职纪委委员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巡视工作视频会议。
4、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督导工作。
5、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4月 |
1、下发《中共衡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衡阳师范学院领导班子成员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衡阳师范学院关于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等文件。
2、收集并落实相关教代会提案工作,起草院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3、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督导工作。
4、编印第一期《纪检监察工作简报》。
5、组织副科以上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
6、召开全院纪检干部培训工作会议
7、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5月 |
1、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治理工作
2、开展反腐倡廉征文活动。
3、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
4、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
5、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的督导工作。
6、全程参与2014年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监督。
7、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6月 |
1、聘请有关专家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
2、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三阶段的督导工作。
3、编印第二期《纪检监察工作简报》。
4、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7月—
8月 |
1、参加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2、切实做好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
3、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9月 |
1、开展对2014级新生进校收费工作督查。
2、开展师生走访活动。
3、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督导总结工作
4、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10月 |
1、修订完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查,评议部门工作作风。
3、编印第三期《纪检监察工作简报》
4、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11月 |
1、组织副科以上干部观看反腐警示录像。
2、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督查。
3、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12月 |
1、迎接省教育纪工委对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
2、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3、编印第四期《纪检监察工作简报》。
4、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
2015年
1月 |
1、干部述廉及测评。
2、纪检监察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3、参与各项物资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 |